在伦敦再次封城,群体免疫成了大笑话后,之前疯狂捧臭脚的何越,总算认错了。
虽然认得是不情不愿,但是好歹有个态度,比绝大部分死鸭子强。
不过她提到的这个问题,倒也值得思考。
在新冠这种情况下,要想集中力量战胜新冠,那就一定要给公权力更大的权力,更多的便利(尤其是程序上),也势必会部分侵犯个人的权利。
比如封城就是限制迁徙权,流调就是侵犯隐私权,这些事情要是正常情况下那肯定大部分人都不愿意。无非就是在非常时期,大部分中国人拎得清,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但是很多洋人开始时候拎不清,很多政客(尤其是各国反对派政客)揣着明白装糊涂。
结果就是一翻两瞪眼。此事当然是唯结果论,对了英雄错了狗屎。我们现在经济复苏想干嘛干嘛,你们还得封城,当然就是高下立现。
但是,任何一个组织或者一个个人,当他有可以改变现状的权力的时候,他一定有极大的动机去扩权!当他有这个能力去侵犯别人的权利的时候,他一定有动机去加大力度。
这是人性。
之前成都那个女患者的事情(参考《一再泄露流调隐私信息是耻辱》),为什么我用如此严厉的措辞批判谴责,就是这个道理。
病人的隐私信息被泄露,一大堆人窥私逐臭,基本看不到多少人出来仗义执言说你们不对。这一次是有关部门和普通人一起干的一个侵犯个人权利的事情,太典型了。
那么问题来了,私权让渡的太少,大家各行其是,根本没办法抗疫。私权让渡太多,个人被搞的没有尊严,受到难以回复的伤害,那也不对。
那什么是边界?恰当的程度是什么?
我想举一个最新的例子。
喏,你瞅瞅,这个人从隔离的地方跑出来了,还坐出租车回老家,这行为就太恶劣了,显然违法。
而且还好目前看这个人是阴性。要是他阳性的话,完全可以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安排起来。
不过奇了怪了,这恶劣的事情,到现在,这个人的个人信息倒是都保护的蛮好。
这也实在让人很不爽!
那些自己不小心得病的,你们泄露信息,你们拼命网爆。这种明知道跑出去不对,却一点公德心没有的,反而保护的严严实实的,这公平吗?
要我的观点,对于这类人,我倒是认为应该适度曝光他的个人信息,对他自己是个惩戒,对社会其他人是以儆效尤。
凡事要论迹也要论心。你不知道自己得病了,哪怕造成了一些后果,那也比你翻墙从隔离点逃跑要情节轻很多,更让人能宽容,是不是?
我一贯喜欢说比例原则。什么是比例原则?那就是做得好的要表扬,没做错的不能惩罚,没主观恶意的可以宽容,有主观恶意的必须严惩。
做了好事的你不去表扬,那就是寒了人心。故意做坏事的你还乡愿,那就是纵容恶人。
我们的抗疫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西方普遍翻了车,高兴是可以的,但是我们总希望我们做的更好。老是靠躺赢,是没意思也没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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