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有长庚,东无启明

本茶馆总体是个内容号。你要是看本人文章超过3篇就知道:我很讨厌排版。我的文章很明显都是直接在公众号后台写的。写完了也懒得改,所以偶尔会出现不影响阅读的文字偏误。

我自己的文章除了极度疏忽都会加原创标志。我要干某件事情前除非对方有要求否则都提前预告了。

足够良心吧。

当然,拿人钱财一方面要与人消灾,肯定不能拆台。所以说到这就OK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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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闲聊个有趣的事儿。前几天有个人忽然间跑来问我:

--哎你知道不知道,鲁迅居然还听弟媳妇墙根呢

--你听谁说的?

--到处都在说啊,他兄弟俩不还失和了么。

我只好按捺住不爽,耐心对她说:这是谣言,鲁迅当然没干过,这是污蔑。再说你看看羽太信子这模样,有可能吗?

万没想到,此人居然说道:这也没准,你们男人不都这样

对话当然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你既然坚持这么认为就这么认为吧。

我想了想,给她的微信标签备注上“傻逼”二字。

后来又回忆了下模样,嗯,加上了“大傻逼”三字。

说起鲁迅和周作人兄弟失和的八道湾往事,我原本以为这已经是个没有争议的历史定论了,因此很少在网上提这事。但近来一堆自媒体老喜欢添油加醋,甚至于还有人写出小言说什么鲁迅和羽太信子其实才是真爱??

WTF!

我们先看看八道湾时期的鲁迅是啥情况,《狂人日记》、《呐喊》都已经出版,早已经名满天下;鲁迅时任教育部佥事,同时在北大,北师大做教授,基本工资300大洋,算上上课的收入一个月净到手超过1000大洋。何况鲁迅还有不菲的稿费。他日记曾说过早年稿费一年约14000大洋,还感叹钱不够花。

民国时候的物价可以举例:大米,每公斤大洋8分;猪肉,每公斤大洋2角;菜籽油,每公斤大洋3角2分

鲁迅买的八道湾11号院的宅子,大概3600大洋。这房子你感受下:

可是这房子怎么莫名其妙就变成周作人一家住了呢?怎么三弟周建人也被赶走了呢?

他们的说法,是说什么鲁迅去听羽太信子的墙根(还有的干脆说鲁迅调戏羽太信子),周作人知道后,兄弟失和,就把鲁迅给赶了出去。

但是请看看羽太信子的尊容:

请摸摸良心,一个当时的顶尖文人,一个一个月赚超过100万人民币(大洋购买力折合人民币约500-700,鲁迅一个月到手超过2000大洋),名满天下,一大堆女大学生粉丝(那年头的女大学生基本都是名门闺秀),如果想来点风流韵事,会找羽太信子?就这幅尊容,就算再怎么呐喊,一个正常男人也会觉得彷徨吧?

再说别忘了那个年代,搞搞自己的女学生,或者去八大胡同玩玩乃是雅事,并不算道德瑕疵。从蓝的胡适到红的郭沫若,谁没玩过呢?

何况他合法的夫人朱安当时不也在吗?一般认为鲁迅为了反抗包办婚姻这辈子没碰过朱安(当然这样也不太好,但在那个年代如果离婚,考虑朱家已经衰败,朱安很难维持生活。而且朱安也是主动且自愿一辈子留在他身边的)。

而且,这个羽太信子本身是周家兄弟在日本留学时候的使女(即保姆),后来攀上周作人后,也让自己的妹妹羽太芳子嫁给了周建人。

但是这羽太芳子的尊容也很辟邪。根据周海婴的记载,羽太芳子是羽太信子用手段塞给周建人的:

终于有一天,她先用酒灌醉了建人叔叔,再把芳子推入他的房间,造成既成事实。因此,后来父亲对母亲谈起叔叔的这桩婚事,说是“逼迫加诈骗成局”的

所以等到20年代初,鲁迅买下八道湾11号院子后,由于妻子朱安不管事,家里的财政大权就被羽太信子拿走了。这下子羽太信子可就爽了,她在日本是伺候别人的,如今就雇了N个人伺候她,而且稍有不爽就非打即骂,吃穿用度自然是要最好的,小孩有病了也一定要请日本医生,日常用品也一定要日本货。出入都是汽车。

以至于鲁迅有次回家,看见日本医生刚走,就感慨说:我用黄包车拉来的,哪里经得起用汽车运出。

那问题就出现了,虽然鲁迅和周作人那时候收入都很高,但周作人横竖不管事,鲁迅就委婉表示:你花钱太大手大脚了,也要想想将来。

那羽太信子自然就不依了,大吵大闹,开始周作人当然还是站在哥哥一边。但羽太信子一寻死觅活,周作人就屈服了。

但彼时鲁迅的母亲也还健在,而且这等花钱的事情,也没法把鲁迅赶走不是?

于是就只能拿女人的名节了?

那年7月14日,鲁迅日记记载:

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饭,自具一肴,此可记也。

周作人同期没反应。

7月17日,周作人日记写:

阴。上午池上来诊。下午寄乔风函件,焦菊隐、王懋廷二君函。7月《小说月报》收到。得玄同函

搞笑的是他晚年又说,这部分其实还有10多个字是说他和鲁迅的事情,但又被他把日记这部分剪掉了。也就是说大概这天,羽太信子和周作人讲了鲁迅如何如何。

另外这池上就是羽太信子常常喊到家里看病的日本医生。之前周作人日记就说过羽太信子有次歇斯底里发作,就是池上来看的。

因此我们就可以大概还原当时的场景:羽太信子发作,请日本医生来看病。周作人问到底怎么回事,羽太信子再讲出大哥如何如何。

7月18日,周作人写了一封和大哥的绝交信:

我昨天才知道——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我不是基督徒,却幸而尚能担受得起,也不想责谁——大家都是可怜的人间。我以前的蔷薇的梦原来都是虚幻,现在所见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订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这封信被很多人捧臭脚,说什么是周作人的温和,慈悲。

干,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这明明是扣了一个大大的屎盆子。而且还让你无法辩护的那种。

就好比有些人耍性子,说你是坏人,对不起我,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你知道。

而且,这个八道湾的房子,是鲁迅花钱买的,你有什么资格要他不要到后院来?

对此,鲁迅的反应是懵逼的。

上午启孟自持信来,后邀欲问之,不至

周作人亲自拿来绝交信,鲁迅看完了估计惊了,你几个意思?自己婆娘不管好,还来跟我绝交?想请周作人过来聊聊,居然不来。

对此,当时的文人们也看的很清楚,比如郁达夫就说:

据(张)凤举他们的判断,以为他们弟兄间的不睦,完全是两人的误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说鲁迅对她有失敬之处。但鲁迅有时候对我说:‘我对启明,总老规劝他的,教他用钱应该节省一点,我们不得不想想将来,但他对于经济,总是进一个花一个的,尤其是他那位夫人。

后来,鲁迅终于在自己买的八道湾宅子没有办法住下去,于是8月2日鲁迅搬到了砖塔胡同。

有趣的是,他一到砖塔胡同,马上手头就宽裕了起来。

鲁迅有个笔名叫“宴之敖”,十分奇特。他本人解释说:“宴从宀(家),从日,从女,敖从出,从放(《说文》作敖,游也,从出从放);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的。

一年后,他回八道湾想拿回部分书。结果自己一手带大,亲自帮他找工作的弟弟居然对他动手。

……下午往八道湾宅取书及什器,比进西厢,启孟及其妻突出骂詈殴打,又以电话招重久及张凤举、徐耀辰来,其妻向之述我罪状,多秽语,凡捏造未圆处,则启孟救正之。然后取书、器而出。

而且需要说明的是,鲁迅和周作人的母亲,在这个事情上坚定的站在鲁迅一边。请想一想,如果长子对次子的夫人有不敬,母亲会搬出八道湾和长子在一起?

三弟周建人后来也被赶出八道湾,这就不提了。

更搞笑的是,羽太信子的弟弟羽太重九,在鲁迅搬出八道湾后,还和鲁迅保持非常友好的关系。

而且,八道湾后院的房屋,窗户外有土沟,还种着花卉,人是无法靠近的。想偷听偷窥技术上都是办不到的。

最最操蛋的是,把兄长赶走后,周作人毫无愧色的住在兄长买的大房子就算了,晚年靠研究鲁迅吃饭也就算了,还好意思说:

我也痛惜这种断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总只有人的力量。我很自幸能够不俗,对于鲁迅研究供给了两种资料,也可以说对得起他的了

当然了,周作人晚年又说,他并没有想把鲁迅赶走。1964年10月17日,周作人在写给香港友人鲍耀明的信中曾明确表示:1964年香港友联出版公司出版的赵聪的《五四文坛点滴》,“大体可以说是公平翔实,甚是难得。关于我与鲁迅的问题,亦去事实不远,因为我当初写字条给他,原是只请他不再进我们的院子里就是了。”

此外还得了便宜卖乖,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不辩解说(上)》里说:“大凡要说明我的不错,势必先说对方的错。不然也总要举出些隐秘的事来作材料,这都是不容易说得好,或者不大想说的,那么即使辩解得有效,但是说了这些寒伧话,也就够好笑,岂不是前门驱虎而后门进了狼吗?

对这段话,也总有混账说什么周作人慈悲啊,格局啊。呸,不就是泼完脏水没有证据,自己圆不住只好自己下台阶吗?

临了,周作人总算说过一句有点良心的话:

要天天创造新生活,则只好权其轻重,牺牲与长兄友好,换取家庭安静

是呢,霸占了长兄买的大房子,把三弟赶走,只为顺着你的太太,果然是新生活。后来顺着太太为了新生活,当上汉奸,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有些人还说什么东有启明,西有长庚?呸,你周作人也配启明?

当然了,有些人,肯定更希望事情是鲁迅和羽太信子有点什么,最好是一贯形象良好的鲁迅真的做出点失德的事情。估计还有人觉得你讲了半天还是没说:到底干没干过?

最后可能有些人会心满意足的留个言:你说鲁迅没干过,拿出证据呀?没证据你怎么证明没有?

对此,还是鲁迅那句话可以回答你:

你们这些虫豸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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