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趣的判决书

呐,既然这也不让说,那也不让讲,咱们讲点各位喜闻乐见的八卦,你们说厚不厚啊!

夯先生你们都知道是谁吧?

如果不知道没关系。

如果知道也不许伸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类似于公共资源了到处都有。

那大家都知道,夯先生之前被捉了,判了11年,今天偶然看见了夯先生的判决书,感觉信息量很大啊。

地址:http://www.baotoulawyer.com/info/2593.jspx

我看完了发现这几个地方比较有趣:

1.媒体宣传是夯先生什么外企金融圈高管高富帅。 

当时我就纳闷,这上海金融圈也不大啊,没听说哪位大佬最近被抓起来嘛。

结果尼玛搞了半天,丫是莱美干健身房的啊!

2.不要以为肉身翻墙就一定没事,除非你不回来。夯先生应该还是懂点法的,找了个肉身翻墙的人帮他收钱转账。结果这哥们回国探亲时候被捉了。

3.别以为过去的事情就没事儿了。你看上图,夯先生17年就机智的发现不能搞了。结果18年不还是被捉了?

顺便说下某几位游资大佬,ZJH一般是2年后才算账罚款哦,你们还没发现嘛。

4.搞笑的是这杨某还吃了夯先生的差价,不少人狼友给的钱,其并没有转给夯先生。

也就是说,狼友们花了60多万买视频,结果这位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娃,年纪轻轻就不学好(时年24岁),居然只给夯先生打了18万,还有40多万还在自己那呢。

后来知道钱是在他妈那。

5.顺便说一句,写这个判决书的人,也太不懂规矩了吧。

按说,这类案子一般相关人等都要匿名嘛,比如王某某。

但是你看上图,那个刘庆山不就实名了?

你再看最前面:

这和直接暴露当事人有什么区别?

还有那个杨某某也是。

人叫杨某某,你这儿又说支付宝是*博文,那不是就把人真实姓名暴露了?

犯了罪接受司法审判这没什么,但罪犯也有基本权利呀。

当然里面还有其他文字,基本算是把杨某某扒皮的干干净净,其几乎所有的社交网站都暴露了,嗯,有趣。

大概你们打码是这样婶儿的吧!

6.最后夯先生被抓,还是和这位杨某某有很大的关联

在本朝干这事,其实很明显你是早就暴露的,端看想不想捉你。

夯先生当初为了规避风险,才找了这个杨某某。但是呢,杨某某该举报还是举报。

你指望这种互联网认识的人,就能做好风险隔离,就能讲义气,那真是图样,naive了!

根据判决书,这位杨某某是15号被捕,30号夯先生被抓,嗯……是因为杨某某马上就要出国了在成都双流机场被截获。

所以啊,真要是干了坏事,还是麻溜的待在墙外别回来吧。你说这位据说还是找了很好的工作,结果……

不过了上文的经验,我估计这段很可能也是记者为了新闻效果编出来的。

但是,有趣的事情是,有司对夯先生信息保护的最好,对刘某某次之。反而对说的最多的杨某某暴露的最多。耐人寻味啊。

所以啊,真想做风险隔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根本不要做这种有风险的事情,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呃,写这个总归是安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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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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