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硬抢

之前《吃瓜的正确姿势》里,有一点其实非常重要,但是不好意思当时写的时候正文忘了,在评论虽然补充了下,但是还是不过瘾。

其实重点我都标注了了。

第一段标红,说清楚了,那时候鲁南制药是国企烟台发展控制。

第二段标红,国企的子公司,居然敢用不给母公司审计报告的方式,逼母公司转让股权给外资公司,外资公司还是子公司管理者私人控制的公司(当然也有人主张不是给赵志全代持,而是给鲁南制药代持,但是赵志全临终时候可是要求过户给赵龙的)。请问这是什么性质?

这不是抢吗?

第三段标红,其实是最重要的。因为,鲁南制药业绩优良

再强调下,鲁南制药业绩优良

过去很多人给我们讲的故事叫冰棍理论,什么你国企体制不好,效率低,连年亏损,就和夏天一个冰棍一样,反正卖不了多少钱,不如现在卖了,再不卖冰棍化了不就没了?

虽然我认为这段话肯定是错的,以后有空可以细说。但是就按照你这个标准,鲁南制药也不符合啊!

人家效益好的很!

那么问题来了,你按常理下,如果一个地方国企效益好,一直能缴利税,带动当地就业,那有什么改制的必要呢

按照你们的说法,叫穷则思变,所以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冲破体制的束缚,搞改革。

但是我就不懂了,经营良好的国企,为啥要改?你们改,冲破的是啥束缚啊?到底是僵化体制的束缚,还是良心,法律的束缚啊?

就好比你家养一只鸡,吃料多,不长肉,还得了鸡瘟,眼看要死了,这时候有人说给你1块钱我抱走,你想每天饲料都要吃2块钱,得了鸡瘟得治,治不好瘟肉也不好吃,得了,给你吧。

但如果你家这个老母鸡,吃料少,长肉快,下蛋频繁,每天都给你挣钱,请问你干嘛要卖给别人?如果人家开天价买也可以考虑,结果人家说我要买但是没钱,你能不能先把鸡给我,我欠着你,然后用每天的蛋来还你?

你难道不应该回答买不起就滚?

结果居然有人告诉我们:一方面母鸡变成人家的了,提高了积极性和效率,产权明晰;另外一方面他也没钱,直接用蛋给你了,避免了改革成本过高。同时你也没吃亏,毕竟蛋你收到了,国有资产没流失。这就是三全其美的改革经验

可是这鸡,这蛋,本来都是我的啊!

当时的国企改制,不就是这么回事么。不信你去翻翻那些MBO的人的资金来源?

就拿鲁南制药这事儿说吧,我们引述王律师2017一篇情况说明里一段有趣的话:

到了2011年,赵志全又通过王步强(鲁南总会计师)找到我妻子魏新民,说鲁南制药集团周转资金紧张,考虑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于发行过程中需要披露外资股的股东,而且要披露到自然人, 赵总既不愿披露安德森的股权实际上由鲁南制药持有,更不愿披露自己的名字,怕说不清楚,于是希望还是将安德森的股权转回到魏新民名下,由魏新民替凯伦新时代代持安德森的股权

奇怪了,为啥不愿意披露?如果如你们所说,公司做大都你的功劳,因此这股权都是你应得的,只要合法经过手续,就大大方方说啊?有啥说不清楚?

当然,同样这份文件还有另外一段话:

大约在2014年11月下旬(具体日期我记不清楚了),赵志全的女儿赵龙到北京我的办公室,带给了我一封信,收信人是魏新民,是有赵志全签字的《关于撤销信托和办理信托财产过户的通知》,日期为2014年11月9日,具体内容是指示魏新民按照2011年7月19日的《信托协议》的约定,在收到本通知后,将安德森公司的股权过户给他的女儿赵龙

诶,之前不是说是鲁南的么,怎么现在变成过户给赵龙?

昨天评论有读者说,王律师是为了自保。自保的成分,那当然是有的,但是问题是,这股权到底是安德森代公司持有,还是代替赵志全持有啊?

如果是代替赵志全持有,那就是化公为私嘛,所以赵志全不想见光。

如果是代替公司持有,那么你最后过户给你女儿算怎么回事?想干嘛?而且,最早凯伦公司买这个股权可是找鲁南借的钱。但问题是这事情发生的时候适用的是老的《公司法》,公司可是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但问题是上一篇文章我们说过了,这事儿和烟台发展撕逼的时候,就是王建平律师操盘的,这凯伦代持的到底是赵志全自己的,还是代替鲁南制药持有的,王建平当然可以说自己不知情,但是从生活常识和商业常识来说,你觉得他可能不知情吗?

别装了。

如果你觉得制药公司这个行业特殊,外行人不一定懂,我们举个是个人都懂的例子好了。

自来水。

只要你认字,就知道城市自来水供应是自然垄断,持牌即可,完全不需要什么经营才能,一定可以盈利。

请问,这样的公司,有什么理由承包给个人?有什么理由民营化?

但是你说有意思不,有那么若干年,各地都开始把自来水厂给民营化,还好意思当成改革经验到处吹嘘。

一个必然赚钱的公司,你给私人,有什么理由?

你们过去说都是国企经营不好,忽然间来了个能人把他做做好,难道不应该把公司送给他吗?虽然我依然觉得你们是胡扯,因为不见得是他做好的,也不见得过去不是他故意搞砸的,但是好歹这个有可以讨论的空间。

但是你们深入去看就知道,很多很多被民营化的并不是经营不好的,相反,经营的都很不错,这个鲁南不就是?你想举例子,也很简单,你找出大约10年前前后的福布斯,然后用他的名字+改制搜索不就懂了。

其实吧,这个问题04年前后就吵过一次,当时的主流经济学家,从没有一个人敢正面回答:既然你说的这样有道理,为什么你们的评估永远不公允,为什么你们CEO想买公司却没钱居然可以用公司的钱买公司,再用公司的利润还借款?难道买东西不应该买得起买,买不起滚吗?到最后你们吵不过了,就给反对者扣一个反对改革的大帽子,并且404。

N年前那一次,你们赢了,要大家看成败人生豪迈,十几年前那一次,你们又赢了,很多年没人说话,我就不信,这一次你们还能赢。还是抽空多看看路灯吧。


延伸阅读:


吃瓜的正确姿势

因为你心虚


原罪问题不会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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