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锡进发了微博,沸腾厂也表态后,这事儿总可以聊了吧。
沸腾厂又搞出了251天这事儿,真是会玩。
有些人的表演就很有趣。
你不能在联想时候义愤填膺,在华为时候就教育大家不要做云法官了吧。
比如:
有人说,现在事实还不清楚,让子弹飞一会嘛。
好,那么咱们就聊聊事实已经清楚的。
事实一:
某人羁押了251天,最后检方不起诉,并且此人拿了10万国赔。这个事实有没有争议?没有吧。
国赔的意思,就是政府表示认错,这个解读,不算过度解读吧!
事实二:
某人是沸腾厂举报的吧?
我不管你最后还有什么细节,什么机密,什么说出来就要坏了事的内幕。你举报他有罪,司法判他无罪,你是不是搞错了?
搞错了道个歉,也是人之常情吧?
事实三:
沸腾厂你们这么干不是第一次吧。
事实四:
沸腾厂你们在各个社区试图让大家闭嘴,这也是事实吧?
事实五:
你们最新回应是:如果某人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你们。
我翻译成不服来告,不算过度解读吧?
某人明明无罪,在里面蹲了251天。难道不是权益受了损害?他还能不认为自己受到损害?
好,事实部分说了,我们来聊聊推论。
甲:
你们给某人转离职补偿,为什么走的是私账?
幸亏某人比较机智,既咨询了你们部门也咨询了税务。
但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走私账就是挖了个坑?
乙:
既然某人脱罪是因为他录音了,是不是可以合理怀疑,沸腾厂某些人在录音出现前对有司说的话,和之后说的话不一致?这事算什么性质,咱也不敢问,咱也不敢说。
丙:
和某人类似很多进去的,是个案,还是通案?
丁:
某人一直所在的部门,搞的是光伏逆变器。别有幽愁暗恨生啊~
然后,我想起了之前猪厂的事情。其实当时也写了文章,不过很快404。参考《网易撵人只是一个开始》
有些人老喜欢说劳资双方平等的,爱干干不干滚,你有本事可以去别家。看见没,这一次就给你一巴掌。
哪怕是明明不占理,哪怕明明诉讼不会赢,我只要在司法程序上拖延时间和你耗下去,请问几个劳方耗的起?
这几年,沸腾厂发展的很好,做出了很多贡献,赢得了很多尊重,是事实。
不必因为这次的事情,而否定进步和成就。但也不要因为过去的贡献和成就就去做海军。
名声就像萝莉,养成难,推倒易。资本家的獠牙当然会长,但是好歹藏一藏,买个口罩,不要张牙舞爪的嘛。
总不能某人在枫叶国豪宅忍辱负重写信感动人心,某人在看守所砥砺前行等待录音吧?
最后,请你看完此文,速度去买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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