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文章《周百义助拳方方现眼》,其实写的很含蓄了。
没想到,周百义先生倒是很不含蓄。
最近网上有一个自媒体,叫“明德先生”,写了不少关于方方和周百义的文章。
有句刚句,我对这些文章,不是没有自己的看法。但,分进合击,各搞各的,也没啥不好。
周百义先生被扒了后,恼羞成怒,当然是有的。破口大骂因而斯文扫地,也是有的,前文已经给你们展示过了。但我是没想到,是公然违法。
路见不平有人踩,今天我就要踩一踩。
网上打打嘴仗,本是常事,你实在觉得不爽就去法院告,让法律裁定。
互联网没有秘密,太多的人在互联网上留下了太多的信息,周百义也好,方方也罢,你们的别墅问题,你们的特权问题,不都是你们自己亲口在微博等公开平台说的吗?网友们一没有窃听,二没有盗号,三没有对你严刑拷打威逼利诱,我倒是不明白了,你那么气急败坏干啥呢?那么心虚干啥呢?还说这是扒人内裤?
在公开平台讲的,也算隐私?难道你有暴露狂吗?
还有哦,我就奇了怪了,你一个66岁的老男人,谁要扒你内裤?打开一看:这么小。有啥意思?
这也就算了。还是互联网吵架范畴。你凭什么让人去中科大学生处查?
这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一个学生在学生处的真实信息,这才是隐私。你有什么资格去查?你是公检法吗?
还委托安徽的同志,呵呵呵,真是好笑,用方方嘲讽胡锡进那句话:你以为你是谁?
“明德先生”在网上讲的什么,截至到现在,都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倘若周百义能与时俱进,逻辑缜密,根据他在网上的公开信息拼凑出来他是谁,那起码也是打擦边球,“明德先生”捏着鼻子认栽就算了。
但是目前明明就是你们两个人的网上吵架,意气之争,你居然动用公权力去窥探公民的隐私?
如果这不是特权,什么是特权?
如果这不是违法,什么是违法?
《刑法》第253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问中科大学生处凭什么查询、提供个人信息?
请问周百义、你委托的安徽同志,这什么性质?
不仅如此,他居然还直接说,儿子媳妇是律师?
也就是说,有人网上骂他,他就公器私用跑去查人家信息,然后表示自己儿子儿媳是律师,“上面有人”,是这个意思吗?
你好大的官威啊!
不仅如此,当有人疑问时候,他居然直接下场威胁:你要支持,你也喝茶。
看见没有?前面有方方住大house,拿几份工资,今天又有周百义线下威胁网友。
所以什么反特权,什么反体制,都假的。
他们从来不是要这个体制更公正,更开明,更进步,而恰恰是这个体制,因为历史的原因,还有一些平民主义,还有一些公平公道,让方方、周百义这样的河殇遗老们老觉得施展不开腿脚。
河殇遗老们,从来不要民主自由,而只想要他们自己成为旧社会的士绅,继续在人民身上敲骨吸髓。
河殇遗老们,也从来不要公平正义,他们自己恰恰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河殇遗老们,还从来没有家国情怀,他们的文字里,永远只有旧时代的腐臭和黑暗年代的沉渣。
好在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发声。过去报纸杂志被他们垄断的岁月,一去不复返了。
他们和普通人之间的知识隔离,也一去不复返了。
年轻人成长起来了。你们那一套絮叨了几十年的鬼话,也只能自己和教众们去讲了。倘若非要做布道者只会被群嘲。
我多次说过,方方是回潮。什么是回潮呢?就是垂死挣扎。2020年,公知团队居然只有方方和周百义这个水平的人扛大旗,真是民族大幸。
汪精卫慷慨歌燕市,汪芳从容做楚囚。只可惜汪精卫还有陈璧君,而汪芳芳却只有周百义。
毕竟,一切问题,都是长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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