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篇《写在陈杰人吃牢饭前夕》,如果是熟悉三湘内情的人,应该知道,我下笔留了很多情面。
比如涟源县某标的近亿元的搬迁工程的投标过程里,陈杰人的弟弟陈伟人就是某参与投标方的股东,失败后陈杰人赤膊上阵对中标方各种攻讦,又是为民请命,又是曝光X建各种黑幕,讲那么多,无非是想翻盘罢了。问题是你攻击的那些问题,你弟弟拿股的公司哪个没有?你没挂靠吗?你没把省外的工程算省内吗?
比如陈杰人弟弟买了个门面觉得有质量问题,找人协商,人家也认账,也愿意按照市场价退钱+赔钱。结果你不还是发文章历数开发商的“滔天罪行”,声嘶力竭的呼吁有关部门为“受尽欺凌孤苦伶仃”的“小理发匠”伸张正义。你弟弟是小理发匠?结果惊动当地府衙后,人家出来一看发现的确就是最普通的纠纷,于是想说和,恼羞成怒的陈杰人马上发文《XX集团背后神秘的政商关系》,点名若干人是该地产商保护伞。等到这家公司认栽多赔你几万块钱后,你就马上删文,反而盛赞这地产商“人性化”,“本土化”,没冤枉你吧?
我为什么今天把这些写出来呢?就是发现,不识好歹的人还是不少。
现在真的有不少人,就是仇富仇官,就是觉得甭管是谁,骂官骂富就是好的,骂的对不对不重要,骂是什么动机也不重要,只要他敢骂,敢用词凶狠,敢死磕,我们就崇拜他,我们就要为他鼓与呼。
比如陈杰人的文章,从来不和你说纠纷的点在哪,上来就列举他要攻击者的政商关系,谁去视察了就一定是保护伞,谁和他签了框架协议就一定是同伙,然后所有相关人士一定是“缺乏起码常识、践踏法律与规则、欺凌弱小与善良、官官相护、不干不净甚至十恶不赦的”,就他陈杰人揭露真相、匡扶正气、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如果文章404一定是强大的压力,恰好说明他说得对。而粉丝一定感动如潮,颇有得遇明主之感。
对这种人,我从来就十个字:从不被感动,只配被运动。
大凡做事,无非看俩,一个是动机,一个是效果。
但很多时候,动机是看不到的,因为都是小事,人家怎么想也不会告诉你,所以看效果就行。
但恰好,陈杰人这类公知,大钱拿,小钱也拿,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要大张旗鼓,偏偏吃相又难看。更妙的是他自己从来也不掩饰,动机他自己都说出来了。
我现在是独立撰稿人,意见领袖。很多人讲我完全没有人情六亲不认。是的!我靠这些文字安身立命,随便哪位朋友一个电话我就乖乖删了,我拿什么吃饭?在这个原则面前,谁的话我都不听,爹娘都一样。要让我删帖也可以,必须完全达到我的目的,让我每一个字效益最大化。
注意啊,类似的话他上央视认错时候也说过。当然肯定有人觉得这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那上面引述的这段话可是他16年春风得意无人敢惹时候对田某人说的。当时田某人和他算是朋友,这番话总是真心实意吧。
人家都这么说了,我就不明白怎么还有粉丝是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
最后,补充一个花絮:
昨天文章后,有个人评论,意思是说,那些人怕陈杰人是自己不干净,你要没问题怕什么?
我就回答他说,不信的话按照陈杰人套路把你的个人信息亮一亮,你怕不怕?
结果此人还不服气,我就让他正面回答下曝光可否?
说实话,他的关注日期我看了,是某天某人引流来的,名字也有特色,想知道他是谁,真不难。
所以呢,这个人到底还是知道怕了,迅速改名字,迅速取关,秒怂。
哦,原来你也知道怕啊。身体还是很诚实嘛。
那陈杰人那一套搞法,很多人怕不也很正常吗?
这样为非作歹的人,明正典刑不是很合适吗?
一般来说,作为作者检讨读者是不宜的。但我从不信这个邪,最重要的就是——我不靠你们吃饭。所以完全不怕得罪你们。
类似这种一根筋的,脑子瓦特的,我还是建议你们去供养公知吧,别赖我这不走。不然我只会不断伤害你们的感情。倒不如你们愉快幸福的被公知们收割,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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