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禁赛8年,可能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孙杨被禁赛8年。但是之前成绩依然有效。禁赛是抗检查,不是吃药实锤。

考虑到他已经29岁(1991年出生),基本上可以认为他的职业生涯结束了。虽然还可以继续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但是考虑到司法程序的冗长,以及上诉阶段只审程序不审实体,估计翻盘可能性也极小。

这个问题我之前《斗蟋蟀呀就是要放辣椒》就说过,兴奋剂这玩意,都别装外宾,没抓到就是高科技,抓到就是兴奋剂,大家都是中国作协的,就别假正经了。不管是美国运动员人均哮喘还是中国一大堆女运动员毫无女性特质,这怎么回事,大家都心里有数。

竞技体育就是和平年代的战争,也是综合国力的体现,所以有些假理中客想强行切割,也蛮好笑的。

挨打要立正,输了就是输了。现在基本尘埃落定,有些事情可以聊聊了。

这一次孙杨团队被揪住不放的就两个点:1.砸开血样的保险柜。2.既然你认为资质有问题,过去为什么那么多次你都配合?

我们看看当时孙杨团队的声明:

......孙杨全力配合检测,但是他发现其中一名检测人员在未经他许可的情况下,用手机拍摄影片。此后他还发现进行血液检测的人没有检测人员的证件和资质,也没有护士证(这在中国是违法的)。此后,在医疗专业人士和中国游泳协会的指导下,孙杨要求兴奋剂检测机构更换有资质的检测人员,不管多晚他都可以等待和配合,但是遭到了拒绝。最终,在场的兴奋剂检测人员决定停止检测,并将血检样本还给了孙杨

这段你看起来好像有理有据,既然人家资质有问题,如果把血检样本交给他你怎么知道不会被破坏?

但他没有正面回答,你为啥让保安给砸了呢?

那么血怎么样了?

因为血检官没有检查官证,所以巴震医生说血样不能带走。主检官说,血样你们可以留下,但是血瓶外包装我要带走。

是你自己将外包装和血样分离的吗?

主检官说,你们要自己想办法分离,然后我带走外包装,血瓶你们自己留下。

保安是你叫的吗?

我母亲去找保安借工具,来分离外包装。所有过程主检官都在场,而且我们没有破坏血瓶。(针对暴力砸碎血样容器的说法,孙杨表示自己没有碰过样本瓶子。他回忆称,当时是保安砸掉血样,自己只是在照明,全过程都是在主检察官的注视下所进行。

血样现在在哪里?

血检官曾尝试去打开外包装,并把血瓶交到我手上,教我们如何打开它。外包装和血瓶进行了分离,血瓶没有损坏,我保存着。

上面是孙杨在听证会上自己的陈述,他承认,是他让保安给弄开的。

血检样本只要你动了,这事儿就说不清楚了,是不是?

再者,孙杨方面一直主张对方资质有问题,不能配合。

但是WADA认可的关于检测人员资质的规定是:

“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 shall hav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evidencing their authority to collect a Sample from the Athlete, such as an authorisation letter from the Testing Authority. DCOs shall also carry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which includes their name and photograph (i.e., identification card from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driver’s licence, health card, passport or similar valid identification) and the expiry date of the identification.”

也就是说团队有授权文件就可以。孙杨主张的那个《ISTI血样采集指南》在位阶上比这个是低的。

当时听证会时候,仲裁人就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想没想过你们对规则的理解可能是错误的

而且对孙杨最不利的,孙杨这段时间被IDTM药检过60次,每次授权文件和相关人员证件都和这一次一样,为什么那59次孙杨都没问题?而这一次孙杨不配合?

起码,对这个问题,孙杨方面没有给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此外,对于孙杨方面一直很信任张起淮律师,我也是很讶异的。张律师懂英文吗?

张起淮律师给李天一什么的辩护,也就算了,反正当时精彩的表演和疯狂炒作,大家都记得。但是作为老球迷,我可知道一件事,就是他当初给八一队的潘毅强奸事件辩护过。

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0c5afc0102wmer.html

那天晚上,潘毅和另一个足球运动员宋某、宋某女友,还有另一个女孩,一起喝酒。喝完酒之后,宋某带另一个女孩去宾馆开房,宋某的女朋友单独睡在运动员住的集体宿舍。半夜,潘毅爬上了女孩的床,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孩说以为是她的男朋友,但后来摸到潘毅的头发,是长发,就一脚把他踢下了床。

张起淮找到了这个女孩,他了解到这个女孩是个初涉星途的新人,还在网上唱歌打榜。他说,你把事实情况跟我说,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轻微犯罪,没完没了的辩护会给你带来很大的伤害。他要求女孩向他详细说明整个做爱过程。因为强奸的定义非常严格,里面有可以周旋的余地。女孩说,一开始是侧面做的爱,后来换了姿势,翻过来男的在上面摸他头发,觉得头发长,发现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就把他踢了下去。

“就这么个细节,摸头发头发长是我做辩护成功的关键,你误解人家和你做爱,做完了你说误解了,强奸是违背你的心愿和你发生性关系,但做爱的时候,女孩没有反对。你还是愿意和别人做,做完了发现了,那人家还误解了以为你同意了。”张起淮后来和女孩成了很好的朋友,很照顾她。刚跟女孩接触的时候,女孩老跟他说没钱交手机费了,他说我给你交手机费你要随时和我保持联系。有一晚女孩非常伤心,说张律师我心情不好想跟你见个面,他去歌厅见的她,女孩一直在哭。后期女孩流产,也是张起淮陪同在旁的。这种辩护策略使他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对方反咬,认定律师和她一起串供,律师将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但他说自己不怕冒风险,他觉得最重要的是取得对方的信任。

嗯,这是张律师当时自己讲的。这么做,是不是违背基本的操守和行业伦理,大家可以自己判断。

无论如何,孙杨团队的应对,都是有问题的。

是,人家肯定是看不惯你。

是,也肯定有人想整你。

但你毕竟还是入场玩了这个游戏,是吧?既然你来玩了,那当然规则就要仔细研究,就要趋利避害,就不要自己挖坑自己跳。

你既然明知道人家有可能存心不良,那个主检官杨冰柔和你有历史恩怨,那就更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把血样的保险柜砸了,就是把自己的职业生涯拿来赌。

不幸的是,赌输了。

很多人的说法是他这人就这样,巨婴,冲动,blabla。

我宁可希望是这样吧。

因为这一次到最后,他过去的成绩起码还是有效的,他的荣耀,起码中国人大部分都还是认的。

我当然也承认。孙杨是最近若干年最伟大的游泳运动员。

按说写到这就够了,但我还是那句话,我和其他自媒体不一样的就是,我默认你们是想来看真话,实话,而不是符合你预设立场的套话、热点。

你们有没有想过另外一种可能性?

孙杨果断出手毁掉样本,是在那个约束条件下的最优解?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出色运动员,作为多枚金牌获得者,这种人是不会是蠢人的,这种人是不会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

站在今天,孙杨的每一瓶血样肯定经得起检验,他过去的成绩,哪怕你打再多的问号,在档案里,在中国人人心里(囚犯国爱怎么想随意)都是真的。

如果万一那一次因为某些原因,血样是有问题的(你要知道飞行药检是比较随机的,而且13年孙杨因为私自去泰国玩已经错过一次了,再次错过后果也很严重),人家已经到门口了,你说能怎么办?

当然,以上都是猜测。既然没有查到,那就是清白的。

起码,孙杨及其团队已经在约束条件下得到最优结果了。荣誉、金牌保住了。名声大部分也保住了。后续的仲裁包括上诉无非是碰运气,听天命。

反正在目前的局势下,我的观点还是4年前一样:《就是要旗帜鲜明的鼓吹“金牌至上论”》。谁能拿金牌,谁就是牛逼,不服憋着。

当然,也要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姿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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