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现金引发的尴尬

最近台湾政坛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说民进党要角,蔡英文的心腹,立法委员陈明文,在高铁上丢了一个行李箱。

高铁的管理人员发现箱子后,由于陈明文没有及时认领,正常选择当然就是报警嘛。

等到陈明文得知居然报警后,是勃然大怒

为何勃然大怒呢?原来,旅行箱里装的,是现金。一共300万。

陈明文马上给出解释,说大家不要大惊小怪,这300万新台币,是儿子要去菲律宾创业开奶茶店,所以给他的。

但是你想想,新台币在菲律宾能花吗?你去开奶茶店,正常途径是汇款吧。或者实在要带现金,那也是带美元或者当地货币啊。

所以很明显,这就是谎言

难怪最近一直嘴贱的柯文哲开嘲讽,说陈明文大概岁数大了,不会电子转账。

但这就带来第二个问题,陈明文为什么会有300万?

有人可能觉得,300万也没有很多呀,不就60万人民币嘛,中国大陆普通中产都拿得出来。

但是你忽略了一个问题,陈明文当过嘉义县长,如今是立法委员,在台湾是高官,需要财产申报。

陈明文申报的情况如图。

他的现金减负债,大概也就300万。

而且他这种级别,如果要卖股票,要退出投资的公司,要卖保单,卖土地,也都是要申报的,要公开的。而去年到现在,陈明文并没有任何出卖股票、股权、土地或者兑现保单的举动

换言之,如果他的申报是真的,他怎么拿得出300万现金?

那么解释只有一个:他的申报是假的嘛

所以为什么我经常嘲笑喜欢吵财产申报的人脑子有坑智商低下呢?因为这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在技术上目前办不到确保你申报的是真的

有些人天天扯台湾的申报如何如何进步公开,这就是给你们最大的耳光。

当然,连战家族当年3岁当自耕农手握大笔土地,三代公务员积累几百亿家产,在台湾也是合法的哦

第三个问题,在台湾,你一次性取款超过50万,也要申报。因为要防止洗钱嘛。

陈明文当然是没有申报的。

有趣的是,陈明文还没想好怎么解释,法务部副部长、督导防治洗钱和金融犯罪的蔡碧仲,就主动跳出来说,陈明文可能是分次提钱,每次不超过50万,就不违法

艾玛,你是反洗钱的最高领导人,就这样出来指导大家钻空子好么?

顺便说下,蔡碧仲在从政前,就是陈明文的律师。嗯,民主的台湾,这当然不是官官相护咯。

第四个问题,这钱是干嘛的?

当然肯定不是开奶茶店的。

一般认为,这是选举用的嘛。选要花很多很多钱(参考旧文《恩比侍从》),但是台湾法律规定,不能送礼,不能贿选,但没钱谁帮你啊?

但是你正常走账,就留了记录,那不就穿帮了嘛。你总不能说哥们我微信给你发了20个红包你去给我买20票吧。

所以都是现金交易。还有人爆料,说陈明文这个300万,行话叫0.03个。一个等于是1亿新台币。

最后一个问题,最有趣。

这事情当然是大丑闻,当然是兜不拢的。如果正常的政党政治攻防,当然是要把这个问题朝死里打。对此,那些天天喊着清廉,喊着民主进步的人,被问到都不说话,有的还直接对记者说:不要害我

而如今国民党如今选情紧张,按道理也是捡到天上的馅饼。但除了一些新人想出名外,对此基本都闭嘴不说话,是不是很耐人寻味呢?

其实啊,我们有一篇旧文早就说的很清楚了。今天发到次文。你们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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