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冬天,巴塞罗那俱乐部因为主力前锋苏亚雷斯和“香球王”登贝莱先后重伤。但此时,冬季转会窗口已经关闭。
于是,巴萨俱乐部向西班牙足协申请使用引援特例
根据西班牙足协章程第124.3条规定:“当一名球员因为疾病或者伤情在超过5个月的时间内不能付出的时候,俱乐部可以使用特别许可权在非常规转会期签下一名球员,而不用获得国际转会许可。”
根据124.3条规定,使用伤病许可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1,经过复核确定球员将休战5个月以上。
2,球员的伤病需要在转会窗口关闭之后发生。
3,俱乐部需要在伤病发生之后10天向足协提出申请。
4,在获批之后,俱乐部有15天时间进行引援,过期作废。
5,引援目标必须是西班牙国内联赛的球员,且此人只能参加接下来剩下赛季的西班牙国内赛事
于是,巴萨直接拿出1800万欧元,激活了莱加内斯队的28岁丹麦前锋马丁·布莱斯维特(Martin Braithwaite)的违约金,把他带到了诺坎普球场。
此人本赛季在西甲出场21次进6球,助攻2次,其实水平也一般。
但问题是,莱加内斯队本来就是弱队,到现在一共就进了18个球,而且目前还是倒数第二,保级非常危险。你把他主力前锋挖走了,他是很可能降级的。
当然,巴萨的做法,从规则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想也知道,这时候你如果直接联系莱加内斯队,人家肯定说不卖,卖了降级咋整?
但是因为西班牙足协规定,球员合同必须有违约金。皇马巴萨这种大球队可以动不动设置几亿欧元违约金,可莱加内斯这种球队你设置高了球员肯定是不同意的。于是,等于巴萨钻了一个制度的空子,拿很低的价格(对巴萨来说1800万欧不多,而且如果万一没人可用煤球王格导再伤了就亏大了)。
但是对莱加内斯队咋办呢?
人家直接掏违约金,你是没办法阻拦的。
而且现实来看,少了布莱斯维特,莱内加斯保级非常悬(不过利好武磊),要是因此降级,损失肯定远大于1800万欧元。
但是布莱斯维特是直接解约走人的,也不是重伤,莱加内斯队是没办法去也申请一个特例的。
所以莱内加斯队的高层最近也出来闹,说我们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你想想,也有道理,本来好好的,什么事情也没做错,忽然间就被搞的降级概率大增,谁也受不了。
但是如果给莱内加斯再开个特例,那就成了个套娃游戏,就没完没了。
现在不是转会窗口开始的时候,谁家肯定都不想卖人。如果给你也开了个窗口,那下一家肯定也说我吃了大亏。这么下去不是套娃是啥。
说起来,这就让我想到了明朝时候的一个有趣的事情。
话说大明天子觉得科举上来的文官,都喜欢扎堆抱团蒙蔽他。本来其实监督文官的有科道官员(御史,给事中这类,虽然七品官,但是有权直接上奏天子),但皇帝觉得信不过,就搞了军队系统的锦衣卫来监督文官,还给了锦衣卫部分司法权(可以抓人,审判)。
本来运行良好,但是锦衣卫后来也开始尾大不掉,于是皇帝又找了身边信得过的太监,搞了东厂来监督锦衣卫,也顺便监督百官。
但如你所猜,东厂也理所当然开始权倾天下,东厂厂公也开始变成权臣,于是又设立了西厂,西厂可以不经同意,先捉人审讯,权力大的很。
再后来,正德皇帝对时任西厂厂公谷大用也不太放心,一度还设立了內厂(月关的《回明》的设定就来自于此)。后来大家实在忍不了了,朝野同心,刘瑾挂了后这內厂就废了。
所以啊,很多人老觉得你是利益攸关方,不可能公正,所以老想找个第三方来,就可以公正,历史早就不断证明,你这就是个套娃游戏。谁来监督第三方?
然后你会说引入第四方,第五方,到最后套娃起来,没完没了。
而且,这第三方第四方又不是免费的。一次两次的个案可能出于公益,时间长了怎么可能呢?哪怕不考虑利益纠葛,你养一帮人和养三帮人五帮人比起来,哪个划算?
那么怎么解决呢?其实这个问题也有人做出过回答,让大家自己起来监督自己,管理自己,解放自己。
如果你自己的切身利益你都不在乎,你还搞砸了,那也是咎由自取,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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