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的凶手克里斯滕森,终究没有被判死刑。12个陪审员里,因为2个不赞成死刑,因此,凶手逃出生天。
而凶手克里斯滕森,当然是很爽啦。
就因为凶手也很可怜,很努力,没有前科?
至今,凶手依然没有认错,没有忏悔,没有道歉。
至今,凶手没有交待章莹颖的遗体下落,家属想带她回家的卑微愿望,却依然无法达成。因为这个混蛋,至今依然不说清楚遗体的去向。
因此,本案到最后,就是“我绑架了她 强暴了她 分尸了她 并且不说出藏尸地点, 但是我是好孩子 我有精神病 你们不能判死我”
最后果然就没有死刑。
对此辩方律师说了一段很有趣的话:凶手并不是坏人。
我非常同意律师的话。克里斯滕森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人。
既然不是人,对他唯一死刑,才是最合适的,不是吗?
有人说,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请问,对章莹颖和她的家属,正义来了吗?
当然,每次到这种时候,就有一群臭公知,一群软骨症患者教育我们说,这正好代表西方多进步,多文明。
高尔基先生教导我们说:去你奶奶个簪儿。
对于本案,唯一的正义就是凶手死刑。
很高兴,在中国,依然在执行死刑,绝大部分公众依然坚定支持死刑。
顺便,继续问候下废死者的如花似玉的娘亲:拎娘咔好?你妈贵姓?
支持废死的请自觉取关。
和某些白左,某些文盲,某些软骨症患者,某些智商不足读了点西方书但没读懂的白痴认知的恰好相反:死刑的存在才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象征。
目前所有支持废死的圣母们,都是慷他人之慨。你们从来不回答如果你的家人遇到了类似章莹颖这样的遭遇你要不要宽恕凶手。你们只是不断情感勒索别人,要求别人宽恕,还扣上了文明、进步、慈悲的大帽子。真是无耻。
目前支持废死的人,总是讲出一些完全似是而非的理由,其实根本站不住脚。
比如有人说因为有可能有冤假错案,所以要废除死刑。这也是胡说八道。冤假错案无非两种,一种是程序正义上有问题,造成证据不足,如果严格执行程序,过程无瑕疵。那么这类冤假错案基本可以避免,因为疑罪从无。第二种是运气问题。你摊上算你倒霉,国家赔钱当事人背锅就OK。
还有人说因为死刑并没有什么威慑力,还列举了一些完全不懂统计学的所谓数据来证明,比如美国某些有死刑的州和没死刑的州。你TM不知道做计量分析要有样本容量吗?这种数据就好比全世界人均1个睾丸,有何意义?
对此一个例子就可以反驳了,那就是中国对制贩运毒品都有死刑,最近几乎每年都有外国毒贩因此死刑。对比下中国和外国的防毒工作,如果你眼睛没有瞎,脑子没有被驴踢,良心还在,应该看得出来死刑的效果。
还有人说,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和死刑没有差别。谁告诉你没差别了?既然没差别那你们跳的那么欢干啥?
此外,废死者还有个很搞笑的点,因为在绝大部分国家,普通民众都是不支持废死的,这时候这帮喜欢开口闭口民主的人,就不讲民主了,转而说什么人民是盲目的是愚昧的,法律不能被舆论被民意裹挟。
EXM??
就为了你们支持废死者的一小撮,就要放纵恶人?
讲不好听点,该判死刑的人不判死刑,蹲在监狱里还要花纳税人的钱,这钱是不是你们这些支出废死的人出?不出,就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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