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推定

昨天那篇《旗帜鲜明的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不客气的说,在这几天相关的讨论里,应该是最凝练,最直白,讲的最清楚,文字最干净的。不服来战。


简单的问题,根本不需要东拉西扯,搞的又臭又长嘛。


不过昨天那篇文章有个涉及凤凰网的细节,很多人感觉没有注意丫。



我说了,这次既然是公开征求意见,那么大家都可以说话。


但是那篇文章的作者赵宏,你们来看看她履历:


请问,这样一个人,有可能分不清楚行政和刑事的区别吗


你知道怎么回事,还这么写,你是何居心?


凤凰网忙不迭的给人改标题,然后自己发起一个话题——这个话题现在还在,你说,这不是设定议题,是什么?


当然,这个话题下,北广也跟进了:


还是那句话,即使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的再不好,再模糊,这也绝不涉及犯罪的问题。法院才能判决你有罪没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涉及这个问题。


身为官媒,带头造谣。


而且,他们把伤害改成冒犯,也非常刻意。


当然最搞笑的是,这些媒体又开始搞投票了。


比如观察者网的投票,目前可是压倒支持:



但截止到此时,这个微博还在,观察者网毕竟还没有堕落到极为无耻。


但是,上文提到的北广也搞了投票:


发现投票结果不如他们的意思后,就删了



然后风闻,头条新闻也搞了,也是输了后,就删了


你们玩不起的样子,好恶心啊!好像一条狗啊!


说起这个啊我就不困了,3月份时候我写了个《“四川观察”也太不是个玩意儿了》。咋回事呢?


当时为了是不是要废除寻衅滋事罪,媒体“四川观察”也搞了个投票,也输了。输了后马上发了个视频采访了个专家学者。


合着你们是能多数时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叫民主,少数时候就请个专家背书,叫反对民粹,是吧?


这一次,这些媒体表现的再一次淋漓尽致。


这就是赤裸裸的认知战嘛。


你信不信,马上这些媒体就会安排某些教授啊律师啊出来采访,然后就说这种事情不能听老百姓怎么想,要独立思考,要反对民粹云云。


这么多年来,大家也看够了,看腻了。也因此,我也做一个呼吁:


建议你以后对所有的所谓的市场化的媒体和媒体人,做有罪推定


对其他任何人,没有判决,至少没有足够有力证据前当然是无罪推定,但是对他们,就得有罪推定。


默认他们是坏人,默认他们在造谣,默认他们是狗腿子。


他们就算是报时,你也要看看手机或者手表他们有没有再骗你。


涉及到公共议题,不管他们说什么,你也要提起十二万分警惕。


所有这些从业者,把他们这段履历视为污点。除非他自己主动切割,否则直接怀疑他的基本道德操守。


你别觉得你冤枉,你别觉得你兢兢业业,一身正气,要怪,就怪你们圈子太臭。不服你谴责这些媒体啊,不服你主动割席啊。你连切割都不敢,无非是帮凶罢了。


面子是自己丢的,声誉是自己毁的。虽然郭德纲这两年比较不像话,当初他和北京台那个事情我认为他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至少他当初骂的那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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