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经常说,做得好的要不吝表扬,做得不好的,要严肃批评。这才是实事求是。


我们辩诬,正本清源的事情做得不少。但是,该批评时候,我们才是真的能批评到点子上的。至少实事求是这一点来说,我们是引领潮流,毫不含糊。


最近引起热议的一个事情,是涉及裁判文书网和案例参考库的问题。其实之前一段时间,不少法律界人士都在炒作。由于这里有些人本来就是声誉不良,而且当时有刻意误导甚至于造谣,因为一开始就很清楚是双轨,另一个是投闲置散,并不是关了。但当时到底怎么个说法并没有官宣,所以那时候我没说话。


但是关于裁判文书网的问题,我们可不是蹭热度,相反,我们才是真正的引领潮流。事实上我年初就讲过了。在《20230303:何不提点管用的》我就提到:


我们一直说那个文书网有些问题。要改。结果,你们倒好,直接另起炉灶。另起炉灶倒也不是不行,但是官宣里有些地方说的不对,是大是大非,不可以不辩论清楚。


相关官宣在此:传送门


这个说法前半段,是论述建立案例库的必要性,这我没有意见。


但是后半部分涉及裁判文书网的,我就很不同意。


第一,使用效果问题。


使用效果的确不好,最近两年用过的人都知道,卡的要死。而且搜索功能明显没有好好优化。


但是,这应该是你投入资源去优化网站啊。说实话,网络电商这种流量都做得好,一个裁判文书网想做到流畅,好搜,难道很难?


至于权威不够,你就“赋能”啊。这文书本来就是各级司法机关上传的,有什么理由不认账?发个文就可以。


第二,权利保护问题。


这个也是打假球。如果依法不能公开,或者涉及公序良俗不宜公开的,你放个案号,下面有个说明就行。比如涉毒涉黄的,有的可能是不合适公开,这都能理解。


但是你拿这些做挡箭牌就没意思了。


比如劳动争议具体是因为啥?是公司欺负你了,还是你自己是个烂人被开除?


如果公司欺负你了,就算公开了,别的公司不雇佣你是他不对,你们应该理直气壮支持当事人维权。如果是你自己瞎搞被开除,文书公开导致你找不到工作,那你活该啊。


类似的,什么家庭不睦夫妻反目,这几个意思,难道婚前干了坏事,国家还要帮你遮掩?


这一段我看完全可以列入《说文解字》,来做“因噎废食”这个词的注解。


第三,安全风险问题。


这个的确是事实。


但当时爬虫还没普及,现在普及了,你就反爬呀。


有的公司靠着这个盈利,比如各种“查”,这也不对,那你就禁止他们盈利呀?对他们进行处罚啊。要求他们进行安全,合规,可控管理啊。


黑灰产业你也说了是违法的,那就严打啊。


在公开和公布上玩文字游戏,就没意思了。


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打官司,绝大部分庭审都在工作日,不可能有空去旁听下。那么如果想了解那当然就是文书检索。


你长篇大论讲这么多,还是没有说清楚,给普通人没事搜搜裁判文书网,到底有啥不妥?


如果说不清楚,不如不说。


别忘了,我当时还提了庭审直播呢。你看,那些骂骂咧咧的人是不是还没注意到这茬?但事实上就是能直播的越来越少了。是不是下次也出来说,公开审判不能等于要直播?


无疑,这样做,是不对的


最后,对这个议题,其实是检验人的好机会,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如果你平时只表扬,动不动赢麻了,遇到这种问题你就装聋作哑,甚至硬洗。那你很可能是低h。如果你平时有事没事定体问,但是遇到这种真正涉及广泛影响深远的事情不批评,只念经,说明你水平太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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